发布时间:2026-01-21 14:30 来源:台州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多报合一”中FDI(外商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填报说明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企业FDI存量权益数据填报质量,便利企业准确、高效完成“多报合一”年报申报,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多报合一”中FDI存量权益数据填报说明,该说明对数据项的填写依据、具体口径、计算逻辑及勾稽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各外商投资企业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信息时,应以《数据填报说明》(详见附件)为准,确保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为切实做好申报服务工作,及时解决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疑难和操作问题,市局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台州市分局建立了专项咨询机制。各外商投资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如遇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国家外汇管理局台州市分局工作人员。
联系人:黄佳影、洪明盛
联系电话:0576-88553554、0576-88553539
特此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