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6 11:41 来源:抽检处 访问次数:
近期,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共抽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罐头、方便食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蛋制品、食糖、饼干、糕点、蜂产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7类食品3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检验合格313批次、不合格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天台陈广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温岭市果蔬批发市场冯国富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玉环家泓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桂圆(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玉环市憨果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台州市黄岩心心鲜果水果店销售的桑葚,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台州市路桥凯鹤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玉环市向云水果店销售的牛奶木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台州市椒江家辉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剪豆(食荚豌豆,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台州市椒江小陈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温岭市城东红盔甲龙虾馆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仙居县耕山近海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临渔记(临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狮鱼,组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温岭市、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说明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