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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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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样编号为DBJ25331000300430073 的沃柑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台州湾新区秀丽超市销售的沃柑(购进日期:2025-01-02),丙溴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沃柑共计采购205斤,除去抽检外,已全部销售完。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沃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另,已将上游经销商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沃柑行为函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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