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新闻:3月1日起 餐饮外卖不使用“封签”将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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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3月1日起,餐饮外卖商家如果不使用“外卖封签”,将会受到处罚。为推动“外卖封签”规范使用,连日来,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检查。 临近中午十一点,在椒江城区这家餐饮店,工作人员正忙着打包网络订餐。 椒江城区一家餐饮店 商家:封签不完整的话,就代表打开过, 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这家店打包好的外卖,装在塑料袋中,都打了个结,并贴上了商家自制的不干胶封签。 顾客:不做的话,感觉(不好)或者打开了(不好),最起码它密封了以后,灰尘什么的不可以进去了,安全一些。 骑手们到店里取外卖时,也都仔细查看封签是否做好。 餐饮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天网络订餐有上百单,每一单都会规范贴好外卖封签,防止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 餐饮店负责人 陆浩:我们每家门店都有专人来负责跟踪的,还有我们这个“阳光厨房”也是连到美团外卖(平台)上,包装、卫生等各方面都可以看得到,让顾客吃得更放心。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冯华:外卖商户是要通过“浙食安” 每天上传外卖封签情况,还有那个进货台账情况,还有一个是晨检记录,以此来加强监管,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 3月1日起,全市1.7万多家网络餐饮店将全面实施“外卖封签”操作。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检查,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对配送食品进行封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如果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封签或者封签损坏的,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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