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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晚报:我市公布首批反不正当案件 狂刷近300万单,重罚2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8-04 09:38 来源:台州晚报 访问次数:

我市公布首批反不正当案件

狂刷近300万单,重罚200万元

昨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我市第一批反不正当典型案件,涉及刷单、虚假宣传等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罚多家涉案企业。

2020年以来,全市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8件,罚没金额412.7万元,单案最高罚款达到200万元。这笔巨额罚款就落在组织“刷单炒信”的陈某辉头上,也是近年来全省查处的案值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刷单炒信案件之一。

2018年和2020年前后,陈某辉分别注册了浙江小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番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辣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并注册“企业QQ号”用于刷单业务运营。

通过熟人介绍、网络平台招聘,陈某辉“招兵买马”,将21名雇员分成“排单组、审核组、导购组、售后组”四个“刷单”小组。通过“小水滴”“大水滴”“猫头鹰”等专用刷单软件,搜索有刷单需求的商户,下发网络“刷手”刷单任务,完成虚假交易,以此提高网店经营者更高的商业排名、信用度和用户访问量。在2018年9月开始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共刷单2951750单,刷单商品总金额为3.59亿余元,获利372.9271万元。

别以为只有虚假行为才是不正当竞争,有些行为即便货真价实,也可能违法。去年,杭州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温岭市松门镇松盛路旁发布某房产销售广告,并摆放了标有“规划轻轨旁建面约148㎡实享381㎡现代中式排屋购房抽奔驰”字样的广告牌,一旁的展台上停放着一辆红色奔驰A180L运动轿车。

在广告打出的1个月时间里,共发出51张抽奖券。在活动结束后,其中一名购房者通过随机抽奖的方式,获得了这辆裸车价为185800元的小轿车。最终兑现的宣传广告也会违法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属于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不能超过五万元的规定,上述公司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最终被处罚款10万元。

记者 陈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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