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李雄伟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办公电话: 0576-81885899
工作分工:
负责药品注册及生产监管和药品流通监管、医疗器械监管、化妆品监管、药品检查等工作。分管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医疗器械处、化妆品处、药品检查中心。联系市食药检院。
个人简历:
男,汉族,1979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