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5 10:19 来源:台州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一、抽样编号为XBJ24330727304030475的黑芝麻味月饼(广式)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台州市百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芝麻味月饼(广式)(生产日期:2024-07-11),日落黄、亮蓝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黑芝麻味月饼(广式)共计生产50公斤,检出的日落黄、亮蓝,系通过食品配料(黑芝麻馅料)带入食品中,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3.4“带入原则”,检出的日落黄、亮蓝等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带入食品,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不成立,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