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1 08:38 来源:台州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台市监吊销听告〔2025〕3001号
台州欣火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详见拟吊销企业名单):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具体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联系方式也无法联系,也未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场所发现你单位从事生产经营,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拟依法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平 沈灵剑 联系电话:0576-8855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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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