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31 14:34 来源:台州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玉环市金富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
经核查,玉环市金富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告。
上述企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址:http://zj.gsxt.gov.cn)补报年度报告。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将进入“黑名单”,并受到相关信用联合惩戒。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我局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本局联系电话:0576-88517521。
附件: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xlsx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