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9 09:47 来源:抽检处 访问次数:
近期,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食糖、糕点、饮料、酒类、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5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检验合格510批次、不合格1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玉环环亚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台州市美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绿豆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温岭市横峰万通自选店销售的标称台州市美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玉环增一早餐店销售的肉包(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台州市椒江周姐水果批发商行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天台县实在小吃店销售的红糖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温岭市泽国晓川水果店销售的云南东魁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台州市黄岩鸿志水果商行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温岭市横峰极速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九)台州市路桥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夏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鸡柳(香辣味),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夏星食品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核查对该异议予以认可。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个体工商户李文芳销售的标称福建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玉环市清港三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胖椒(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台州鲜果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路桥银安街分公司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台州市黄岩佳品汇超市销售的三黄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
(一)东门路综合市场王云友销售的干黑木耳,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其他污染物
(一)玉环大东海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温岭市、玉环市、天台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说明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