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机构介绍 > 机构领导
李雄伟

姓名: 李雄伟

职务: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办公电话: 0576-81885899

工作分工:

负责质量发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等工作。分管质量发展处、产品监管处、信息办、消保分局。联系市质安院、市消保委秘书处。

个人简历:

男,汉族,1979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