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李雄伟
职务: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办公电话: 0576-81885899
工作分工:
负责质量发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等工作。分管质量发展处、产品监管处、信息办、消保分局。联系市质安院、市消保委秘书处。
个人简历:
男,汉族,1979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