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3年第10号)

发布时间:2023-03-09 10:26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202255031),涉及我1副食品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湾新区瑞臣副食品店经营虫草花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样单编号:DC23331000274730084;产品名称:虫草花;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2022-11-27(购进日期),保质期:/,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经营单位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2023010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虫草花已全部对外销售,现场未发现剩余的同批次产品。因该产品为零售销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30301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对存在隐患的虫草花进行下架,联系供应商查明原因, 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做好食品溯源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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