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3年第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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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编号为№:202250531)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郑佩青销售的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2月06日,本局收到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2250531的检验报告,该报告显示郑佩青销售的鲫鱼经抽样检验,地西泮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本局对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2年12月06日,本局执法人员向郑佩青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202250531)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单(DC22331000274731439),并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批次的鲫鱼和检验不合格项目地西泮的相关药品。当事人陈述该批涉案鲫鱼已全部售完。2022年12月06日,当事人向消费者召回涉案批次鲫鱼,因未有消费者来当事人处退货无法召回。截至2023年01月29日,本局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2022年12月07日本局对郑佩青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案调查。2023年01月29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玉市监处罚〔2023〕18号)。2022年12月06日,当事人出具整改报告,承诺今后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在确认产品合格证和商家资质后再上架商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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