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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发布时间:2022-09-06 16:42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企业名称

(经营者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住所(经营场所) 使用

面积(平方米)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及联系电话


房屋用途

□经营性用房

□非经营性用房    其中:□住宅    □其他非经营性用房

房屋是否属于自建房

□是    □否

使用权取得方式

□租赁     □无偿使用     □自有产权    □其他:

仅作为企业通讯联络功能使用

□是       □否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本人对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作出以下承诺:

1、申请人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合法、安全、有效,并对因虚报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如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将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不以营业执照作为房屋征收、征用补偿的特殊依据。

3、如该场所应当依法取得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本人将依法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部门审批后凭许可审批文件开展经营活动。 

4、申请人使用的房屋为住宅的,申请人承诺,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申请人使用的房屋若为自建房的,申请人承诺,该自建房不属于危险性用房,不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经营中也不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因此产生不良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场所有特别规定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台州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自主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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