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2 16:2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1、抽样要求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或者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不以破坏性试验方式对该样品进行检验,并且检验过程不会对样品质量造成实质性影响,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无偿提供。
受检企业需要提供产品标志。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做好保护措施,应注意防震防压。
抽样时,应当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对告知、抽样、封样、签章、样品封存状态,以及被抽样生产者的营业执照等关键环节和内容进行记录。
2、抽样产品种类
太阳镜。
3、抽样数量
抽取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8副,其中4副为检验样品,另4副作为备用样品。
4、检验依据
GB 39552.1-2020 《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9552.2-2020 《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14214-2019 《眼镜架 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0810.1-2005 《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5、检验项目
表1 太阳镜产品检测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条款 | 不合格类别 | 主要项目 | 样品号 | 复检用样品 | 备注 |
1 | 标志 | GB39552.1 17.1 | A | 是 | 1#~4# | 备样 | / |
2 | 结构 | GB39552.1 4.1 | A | 是 | 1# | 备样 | / |
3 | 镜片的材料及表面质量 | GB39552.1 4.2 | A | 是 | 1# | 备样 | / |
4 | 太阳镜镜片尺寸 | GB39552.1 12 | A | 是 | 1# | 备样 | / |
5 | 光学特性 | GB39552.1 6 | A | 是 | 1# | 备样 | / |
6 | 透射比 | GB39552.1 5 | A | 是 | 1# | 备样 | / |
7 | 抗冲击性能 | GB39552.1 13 | A | 是 | 2# | 备样 | 明示性能试验 |
8 | 阻燃性 | GB39552.1 10 | A | 是 | 2# | 备样 | / |
9 | 太阳镜耐疲劳强度 | GB39552.1 7 | A | 是 | 3# | 备样 | / |
10 | 抗汗腐蚀 | GB39552.1 11.1 | A | 是 | 3# | 备样 | / |
11 | 鼻梁变形和镜片夹持力 | GB39552.1 8 | A | 是 | 4# | 备样 | / |
12 | 包覆层结合力 | GB39552.1 11.2 | A | 是 | 4# | 备样 | / |
6、判定准则
6.1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含国家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6.2单项质量判定
当检验样品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6.3综合质量判定
(1)检验样品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出现不符合执行要求判定的,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且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3)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但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7、注意事项
受检单位愿意无偿提供样品的,应在抽样单中注明并签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