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台州市流通领域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6-14 16:02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1、抽样要求

1.1现场抽样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现场抽样时应当购买眼镜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购买眼镜检验和备用样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备用的眼镜样品由被抽样销售者先行无偿提供。

1.2网络抽样

抽样应当清除浏览器缓存信息、校验网络时间、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产品搜索选择、逐批样品购买、完成支付。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息、样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付记录。

网络抽样时应当购买检验样品及备用样品。

2、抽样产品种类

太阳镜、眼镜架、老视成镜。

3、抽样数量

3.1太阳镜

抽取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的产品8副,其中4副为检验样品,另4副作为备用样品。

3.2眼镜架

抽取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的产品6副,其中4副为检验样品,另2副作为备用样品。

3.3老视成镜

执行的标准为GB/T 13511.3-2019时,随机抽取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的产品4副,其中3副为检验样品,另1副作为备用样品。

执行的标准为GB 13511.1-2011时,随机抽取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的产品3副,其中2副为检验样品,另1副作为备用样品。

当老视成镜同时标注执行标准GB 13511.1-2011及GB/T 13511.3-2019时,按执行标准为GB/T 13511.3-2019进行抽样及检验。

4、检验依据

4.1太阳镜

GB 39552.1-2020《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9552.2-2020《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14214-2019《眼镜架 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4.2眼镜架

GB/T 14214-2019《眼镜架 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4.3老视成镜

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

GB/T 13511.3-2019《配装眼镜 第3部分:单光老视成镜》

QB/T 2506-2017《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5、检验项目

表1 太阳镜产品检测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主要项目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志

GB39552.1 17.1

A

1#~4#

原样

/

2

结构

GB39552.1 4.1

A

1#

备样

/

3

镜片的材料及表面质量

GB39552.1 4.2

A

1#

备样

/

4

太阳镜镜片尺寸

GB39552.1 12

A

1#

备样

/

5

光学特性

GB39552.1 6

A

1#

备样

/

6

透射比

GB39552.1 5

A

1#

备样

/

7

抗冲击性能

GB39552.1 13

A

2#

备样

明示性能试验

8

阻燃性

GB39552.1 10

A

2#

备样

/

9

太阳镜耐疲劳强度

GB39552.1 7

A

3#

备样

/

10

抗汗腐蚀

GB39552.1 11.1

A

3#

备样

/

11

鼻梁变形和镜片夹持力

GB39552.1 8

A

4#

备样

/

12

包覆层结合力

GB39552.1 11.2

A

4#

备样

/

表2 眼镜架产品检测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主要项目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志

GB/T14214 9

A

1#~2#

原样

/

2

外观质量

GB/T14214 4.3

A

1#

备样

/

3

尺寸偏差

GB/T14214 4.4

A

1#

备样

/

4

高温尺寸稳定性

GB/T14214 4.6

A

1#

备样

/

5

抗汗腐蚀

GB/T14214 4.7.1

A

1#

备样

/

6

鼻梁变形

GB/T14214 4.8.1

A

2#

备样

/

7

镜片夹持力

GB/T14214 4.8.2

A

2#

备样

/

8

耐疲劳

GB/T14214 4.8.3

A

2#

备样

/

9

包覆层结合力

GB/T14214 7 4.7.2

A

2#

备样

/

10

阻燃性

GB/T14214 4.9

A

1#

备样

/

表3 老视成镜(执行标准为GB 13511.1-2011)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主要项目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志

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

GB13511.1 7.1.a

A

1#-2#

原样

/

型号、顶焦度、光学中心水平距离

GB13511.1 7.1.c

2

顶焦度偏差

球镜顶焦度偏差

(主子午面一)

GB13511.1 5.2

A

1#-2#

原样

/

球镜顶焦度偏差

(主子午面二)

柱镜顶焦度偏差

3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

GB13511.1 5.6.6

A

1#-2#

原样

/

4

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

GB13511.1 5.6.7

A

1#-2#

原样

/

5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

GB13511.1 5.6.8

A

1#-2#

原样

/

6

两镜片顶焦度互差

GB13511.1 5.6.9

A

1#-2#

原样

/

7

镜片的材料和表面的质量

GB13511.1 5.2

A

1#-2#

原样

/

8

装配质量

两镜片材料的色泽

GB13511.1 5.8

A

1#-2#

原样

/

金属框架眼镜锁接管的间隙

镜片与镜圈的几何形状

整形要求

外观

9

镜架外观质量

GB13511.1 5.4

A

1#-2#

原样

/

10

透射比要求

可见光谱区的透射比

GB13511.1 5.3

A

1#-2#

原样

/

左片和右片的光透射比

相对偏差

表4 老视成镜(执行标准为GB/T 13511.3-2019)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主要

项目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志

标记

镜架上至少应永久标记以下信息:a)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b)制造商标称的球镜顶焦度。

GB/T13511.3 6.1

A

1#-3#

原样

/

标识

制造商应在镜架或标贴、标签、吊牌、说明书上标注以下信息:a)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或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及合格证、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b)光学中心水平距离;c)不适合驾驶和行路用的警示标记;d)警告语。

GB/T13511.3 6.2

2

顶焦度偏差

球镜顶焦度偏差

(主子午面一)

GB/T13511.3

4.1.1

A

1#-3#

原样

/

球镜顶焦度偏差

(主子午面二)

柱镜顶焦度偏差

3

镜片的材料和表面质量

GB/T13511.3

4.1.1

A

1#-3#

原样

/

4

镜片的光透射比性能

分类

GB/T13511.3

4.1.2

A

1#-3#

原样

/

透射比

左片和右片的光透射比

相对偏差

5

镜架外观质量

GB/T13511.3

4.1.3

A

1#-3#

原样

/

6

镜架镀层性能

(包覆层性能)

镀层结合力

GB/T13511.3

4.1.3

B

2#

备样

/

抗汗腐蚀

B

1#

备样

7

镜架的阻燃性

GB/T13511.3

4.1.3

B

2#

备样

/

8

镜片夹持力

GB1/T3511.3

4.1.4

B

1#

备样

/

9

镜片和镜圈的几何形状

GB/T13511.3

4.1.5

B

1#-3#

原样

/

10

顶焦度范围

GB/T13511.3

4.2

B

1#-3#

原样

/

11

两镜片顶焦度互差

GB/T13511.3

4.3

A

1#-3#

原样

/

12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

GB/T13511.3

4.4.2

A

1#-3#

原样

/

13

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

GB/T13511.3

4.4.3

A

1#-3#

原样

/

14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

GB/T13511.3

4.4.4

A

1#-3#

原样

/

6、判定准则

6.1 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含国家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6.2 单项质量判定

当检验样品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6.3 综合质量判定

1.所检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发现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发现两项或两项以上B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两项;

(3)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3.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要求,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两项;

(3)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7、注意事项

受检单位愿意无偿提供样品的,应在抽样单中注明并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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