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眼镜“无功能”,青少年配镜须谨慎

发布时间:2022-05-25 09:38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案例简介】

20223月中旬,椒江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邵女士投诉称其去年117日在椒江某眼镜店为孩子购买一副价值2980多功能眼镜。当时商家宣传该眼镜可以控制眼睛视力度数增长,承诺4个月内眼睛度数增长不会超过50度。但4个月后,孩子视力度数增长了125邵女士感觉受到欺骗,商家沟通要求退货退款无果,向椒江区消保委求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迅速介入调查。据邵女士反映:当时商家宣传该多功能眼镜片矫正视力达到1.0后,如4个月内增长度数超过50度,商家免费更换眼镜双方当场签订合同时,条款上面写明矫正视力达到1.0邵女士带孩子正规医院眼科检测视力,发现该眼镜矫正视力只达到0.9。佩戴了4个月后,孩子的近视度增长了125远超商家承诺的不超50,要求退镜退款商家承认没有达到承诺效果,但只同意更换眼镜片,不同意退镜退款。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眼镜店一次性退还邵女士现金2980元,多功能眼镜退还店方,争议结束。

【案例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眼镜店宣传的内容和实际效果不符,未达成合同约定,应负全部责任,最终由店家作退镜处理,双方和解

【消费警示】

近年来,青少年近视眼发生率呈上升态势,且有低龄化趋势,而配镜不专业会加剧近视度数上升,因此科学防控近视很重要。为此,台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青少年近视配镜要谨慎选购所谓的“多功能眼镜”,不能偏信商家宣传,应科学理性消费,不化冤枉钱。针对青少年近视眼镜选配,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分清真假近视。青少年因用眼过度会出现假性近视,通过休息、药物治疗,假性近视会恢复。但不及时发现治疗会发展成真性近视。家长一旦发现孩子视力不佳,应及时到正规的眼科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确诊真性近视才需要佩戴近视眼镜

二、勿信“疗效”广告真性近视具有不可逆性,只能进行控制,减缓加深速度,无法降低度数,警惕市面上某些宣称“治愈近视”、“降低度数”、“恢复视力”的机构,不要病急乱投医,投入大量时间金钱而延误矫正视力最佳时机。

三、选择正规机构。需要佩戴近视眼镜的,建议到正规医院眼科,专业验光医生验光,凭配镜处方在眼科医院或到正规眼镜店选配眼镜。要注意配镜度数是否准确,度数不准会加快眼睛近视。配完眼镜,一定要索取购镜发票以及配镜处方单等消费凭证,并注意保留。

如遇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拨打12345投诉或到当地消保委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例由椒江区消保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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