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3-15 19:08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推动台州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1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在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框架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建议,请于3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人:许文平88320962,13806578182(浙政钉同号);陈笑88320191,13566813201(浙政钉同号)。

附件:1.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市级部门名单

台州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新时代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结合台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台州“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政治嘱托,以高标准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高能级城市、促进高水平共富,支撑台州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再创新辉煌、再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支撑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标准协同和开放程度显著增强,标准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更加凸显。

——全域标准化深度融合发展。标准化理念全面融入发展各领域,标准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政府颁布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供给更加优化,更好满足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的全域发展需求。系统推动标准化数字化改革,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2个月以内。

——标准化质量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融合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70%以上。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和数字化改革等领域打造一批标准化创新成果,评选市、县标准创新贡献奖20项以上,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1项以上,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2项以上,新增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10个以上。

——标准化开放程度明显增强。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动区域标准化工作,标准国际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标准化工作机制灵活有效,对标达标国际先进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显著提升,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和贸易便利化的作用不断增强。制定修订国际标准5项以上。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完善。民营经济标准化活力进一步释放,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建立完善,评定专利标准融合发展企业200家以上。标准化教育与服务基本适应发展需要,培育企业标准总师200名以上。新增入驻台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1个以上,制定修订国家标准50项以上。大力推进标准实施应用,认定高质量、高效益“浙江标准”20项以上。

到2035年,台州特色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和生态效益充分彰显,成为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举措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融合

1.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布局。将标准研制嵌入科技研发过程,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计划,在工业区块链、元宇宙、海洋科技等领域进行超前布局和开展标准化前沿研究。在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光学光电子、航空航天等技术领域,探索以标准化手段助推先导性、颠覆性技术快速迭代。在智能缝制设备、高端模具、高端装备、泵与电机、智能家居、水暖阀门等重点领域,研制一批技术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标准,提升关键环节、领域和产品保障能力。

2.着力增强技术标准创新动力。建立标准化工作与重大科技项目联动机制,将形成标准作为各类科技项目的重要依据。支持企业承担“尖兵、领雁、领航”重点研发攻关项目,落实“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组织方式,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赶超工程,围绕重要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核心参数等开展研究,提升技术标准的科技含量。对符合条件重要技术标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

3.以标准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转移服务、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标准化工作。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等创新联合体,及时将先进适用技术融入标准,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二)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数字经济标准化建设。深度融入全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以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牵引制造业基础全面再造,打造未来工厂、未来实验室、未来市场等现代化新型组织。按照新智造标准体系,加强“1812”工业互联网、“产业大脑”和“未来工厂”标准化建设,在汽车、医药健康、智能缝制设备、高端模具等产业集群(区域)开展新智造试点示范。提升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水平。积极参与数字经济领域标准制定。

2.提升先进制造业标准竞争力。争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入驻台州。建立健全“456”产业技术标准体系,鼓励研制实施引领产业优化升级亟须技术标准,推动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水平。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支持数控机床等产业发展,支持以首台(套)重大装备为基础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标准协同,推进医药、智能缝制设备等10条示范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作用。深化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鼓励新产业、新业态运用标准化手段实现规范发展。

3.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优化升级。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科技信息、创意设计、总部经济、智慧物流、现代金融、商务会展等领域标准化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强化供应链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数字贸易等新兴服务业领域标准引领,提升现代商贸、医疗康养、休闲旅游、家庭服务等领域标准水平。

(三)加快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标准化进程

1.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标准化体系。聚焦台州“九富”路径,探索共同富裕改革创新实践与标准化互动的路径机制,努力在共同富裕之路上创新引领、示范先行,研究形成一批共同富裕标准化成果,形成“扩中”“提低”和收入分配等领域标准化模式。

2.推动整体智治标准化建设。健全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标准体系。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推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数据治理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提升“一网通办”和“一件事”集成等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强化多跨联动执法监管标准化支撑。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健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工作机制,深化全科网格治理、县级矛调中心、“五治融合”“和合善治同心圆”等基层治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安全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标准化保障。完善重大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安全标准体系。

3.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娱有所乐、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安有所保等9大重点领域,加强面向人的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标准供给。

(四)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1.统筹推动全面低碳转型。健全绿色制造、绿色建造、绿色农业、绿色生活等标准体系,加快实施一批节能低碳关键标准。推行零碳、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推广浙江特色绿色认证体系,扩大绿色产品采信应用。推广低碳工业园区和绿色工厂标准,实施公共机构低碳建设和评价标准,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高效转型发展标准化样板。推动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实施。推进实施生态产品认证评价、减碳成效评价、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等标准。

2.加强生态治理标准化建设。以全生态圈“环保大脑”多跨场景建设为引领,加强山水林田湖湾生态保护修复标准化建设。实施分行业分区域污染物排放、风险管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农业污染管控等标准规范,健全“无废城市”标准体系。推进构建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标准体系,加快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化,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标准化建设,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水平。

(五)加快区域协调发展标准化建设

1.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港产城湾一体发展,以标准化推动全市域空间布局优化、要素流动畅通、产业协同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城化发展。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行动,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构建现代化农业标准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城镇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等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标准化建设。

2.助推山海协作工程升级。坚持陆海统筹、深化山海协作,高标准引领天台、仙居、三门3个山区县和黄岩西部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山区特色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统筹山区县与沿海发达市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探索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北三县生态产业平台、共享型飞地经济合作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3.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长三角标准化协作平台,共享区域标准化数据、人才、技术资源,共推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数字长三角等领域标准协同。

(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1.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牢牢抓住RCEP多边贸易体制、国际商业变革等重大机遇,积极参与标准化国际活动,畅通标准国际化渠道。在泵与电机、新型橡塑等领域争取制定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外文版、“浙江标准”外文版。探索推动我市与国外相关城市结成标准化合作城市。

2.加强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围绕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和需求,加强商会和民营经济标准化工作。加大对主要经济体技术性贸易壁垒变化趋势研究和标准信息跟踪共享,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合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和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台州联动创新区四大开放平台,一体化谋划平台运行体制、开放制度创新和新型基础设施。

(七)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

1.探索更富活力的标准化运行新机制。完善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加大专利标准融合发展企业培育和评定。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体系化推进区域和领域标准化建设,健全市县标准化试点示范培育梯度体系。以标准化手段促进技术、专利、标准、质量和品牌协调发展,推广黄岩标准融资增信做法,探索开展标准、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综合融资。

2.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发展空间,落实政府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强化地方标准公益性和协调配套,提高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质量和实施有效性。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市场急需的标准,支持技术优势企业参与“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研制。实施企业标准筑基工程,提升企业标准质量,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支持申请“浙江标准”标识评价。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信用监督制度,鼓励以二维码等数据载体形式公示执行标准。

3.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引用标准,在宏观调控、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等政策制定中积极应用标准,将标准条款纳入合同示范文本。推进标准化统计监测,强化统计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加快数字化改革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标准化数字化服务能力,赋能各领域数字化变革。建设台州标准数字馆,提升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标准化议事协调机制,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对县级地方政府和市直部门的年度绩效评价以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开展实施评估,共同推动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完善政策配套。强化财政、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和规划协同。健全各领域标准化激励政策,完善市县标准创新贡献奖制度。加大标准化发展经费保障力度,引导标准化发展多元投入。支持各类组织建设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将标准化人才纳入各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落实职业能力评价及激励机制,建立标准化工程师培养制度,完善企业标准总师制度。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将标准化工作成果应用到个人考核奖励和职称评聘中。

(三)加强引导宣传。鼓励组建标准创新团队,打造高级别专家智库,支持开展标准化相关学科研究,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厚实基层标准化基础,建设一批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标准化科普实践基地和技能实训基地。加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领域的标准化宣传推广,广泛传播标准化工作理念,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


附件2

市级部门名单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台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人防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共青团台州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市税务局、台州海关、市海事局、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市电业局、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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