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2年第158号)

发布时间:2022-11-28 16:03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根据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1份检验报告(编号为No:SPJ202210789),涉及我1家养老机构。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天台县福溪中老年康复中心制作经营的及粉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817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工作人员对天台县福溪中老年康复中心当经营的粉丝进行抽样检验。同年99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出具了1份编号为No:SPJ202210789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粉丝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理由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2年9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的粉丝剩余2.1Kg被我局扣押因上述粉丝除被作为抽样样品及被扣押的外,其余已被食用,无法进一步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天台县福溪中老年康复中心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从正规商家进货,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得经营不合格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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