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2年第155号)

发布时间:2022-11-28 15:19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一、抽检编号为YHSYJ/JD20220119餐具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检编号为YHSYJ/JD20220119;产品名称:餐盘;购进日期:2022-09-07;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玉环市陈屿中学;购进单位:/。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原因在于在消毒过程控制不严,产品已供使用无法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立案调查。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餐具经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情形第三条第(2)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决定作如下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玉市监处罚[2022]202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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