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台州市流通领域空气炸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1-18 10:08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1、抽样要求

样品应在受检单位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抽样时应当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做好保护措施,确保样品不受到摔打、撞击和受潮。

抽样时,应当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对告知、抽样、封样、签章、样品封存状态,以及受检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关键环节和内容进行记录。

2、抽样产品种类

本次抽查范围为空气炸锅产品。

3、抽样数量及抽查批次

抽样数量:抽样数量为2台,其中检验样1台,备样1台,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4、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

(1)检验依据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2)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项目

设定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志和说明

GB 4706.1-2005 7

GB 4706.14-2008 7

A

强制性条款

1#

备样

/

2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 4706.1-2005 8

GB 4706.14-2008 8

A

强制性条款

1#

备样

/

3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4706.1-2005 10

GB 4706.14-2008 10

A

强制性条款

1#

备样

/

4

结构

GB 4706.1-2005 22

GB 4706.14-2008 22

A

强制性条款

1#

备样

/

5

接地措施

GB 4706.1-2005 27

GB 4706.14-2008 27

A

强制性条款

1#

备样

/

6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GB 4706.1-2005 29

GB 4706.14-2008 29

A

强制性条款

1#

备样

/

5、 判定规则

(一)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二)单项质量判定

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三)综合质量判定

1.所检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发现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

(2)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3.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

(2)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6、联系方式

单位: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吴佳;电话:180573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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