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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日报:我市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三张清单”

发布时间:2022-11-14 09:01 来源:台州日报 访问次数:

近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台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共梳理了50项市场监管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并细化了每项违法行为的适用条件。清单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

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包含22项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包含9项违法行为,通过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依法作出裁量决定。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则综合运用约谈、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措施,促使当事人及时予以纠正,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紧扣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依法梳理商事主体、食品安全、广告、产品质量等十个监管大类,共计19项违法行为。通过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用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事项,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柔性执法,加强行政指导。

记者了解到,为提升行政监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主动履行率,去年我市还构建了台州市场监管领域“认罚择轻”制度,并在黄岩试点推行。黄岩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当地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认罚择轻”制度的意见》,后为使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实现各办案单位处罚裁量平衡,又印发配套文件《关于执行“认罚择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制度的适用程序和幅度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今年1月,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三十条意见》,将实施“认罚择轻”制度列入其中。8月,出台《台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认罚择轻”制度实施办法》,开始在全市范围实施。

“‘认罚择轻’制度的实施,使得执法质效提升明显。”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副处长徐梦野介绍,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转变,逐渐从“多办案”转向“办好案”,较以往更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将普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引导当事人自觉尊法、守法,制度背书使执法人员更有底气践行柔性执法理念,体现执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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