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04号)

发布时间:2021-09-17 16:01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根据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2110911232”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区一家蔬菜零售商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李伟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06月11日,我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韭菜进行抽检,出具的编号为“No.2110911232”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

2021年7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同批次韭菜。商家共购进同批次的韭菜4千克,抽检了2千克,其余全部售出,商家在2021年7月15日进行了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李伟经营的蔬菜的摊位全面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销售的蔬菜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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