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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晚报:我市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新《决定》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6-30 17:16 来源:台州晚报 访问次数:

我市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新《决定》7月1日起施行

以后办证办事将会“加速度”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先行,该《决定》经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台州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热土,打造良好的经济生态,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活力,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该《决定》对标国内最先进的标准,坚持用户思维和问题导向,即以市场主体为中心,以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的薄弱环节为着力点,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服务与保障,为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化保障。同时,该《决定》也要求政府进行“自我革命”,按照“把方便留给企业,麻烦留给自己”的要求,以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件事集成通办”“一站式集成服务”和“一体化监管”为目标导向,提升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便利度和实际获得感。

那么,新出台的这一《决定》将为台州市场主体带来怎样的“福利”呢?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陈敏志的解读。

“该《决定》从市场公平竞争、政务服务、行政监管执法、法治环境、完善要素及产业公共服务供给和涉企服务等多个方面,对政府部门提要求,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其中政务服务方面,要求政府部门要升级服务理念,加快角色转变,让市场主体在开办、经营、生产、退出等多个营商环节实现‘一件事通办’,不用多跑一趟。”陈敏志说,要实现“一件事集成通办”“一站式集成服务”和“一体化监管”,离不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数字化改革,在加强多部门联动的同时,还要强化数字牵引作用。

陈敏志介绍,《决定》中提出了对政务信用承诺制的要求,是希望引导市场主体提高主观能动性,在接受政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守信用承诺,保持良好的营商信用,经得起监督检查,比如市场主体按照“信用承诺制”的要求进行承诺,可以享受容缺收件(受理)服务,简化办理条件,加快办理速度,享受到更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革命,需要不断优化。”陈敏志说,《决定》施行后,市人大常委会每年会选取几块重点方面进行监督,持续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完善的法治化保障。

记者 徐颖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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