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0 16:07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抽检共抽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豆制品,糕点等809批次样品,合格796批次,不合格13批次。合格率98.4%。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台州市黄岩中德农场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前蒋村)生产的有机黄酒,酒精度检出值为23.6%vol,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范围为19.6%vol-21.6%vol。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中心菜场张荷花(仙居县中心菜场水产区)经营的虾姑,镉(以Cd计)检出值为0.93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周国荣(仙居县南峰街道当铺巷二幢三幢转角)经营的淡水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3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天台阿汤农产品店(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东路9号(自主申报))经营的香蕉,腈苯唑检出值为0.09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台州经济开发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555-599号一至三层)经营的咸沙拉肉松蛋糕条,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0CFU/g,84000CFU/g,190000CFU/g,81000CFU/g,74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台州市椒江壹陆捌生活超市(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丰村(菜场西边))经营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1.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七)鲍雄英(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石柱菜市场)经营的豇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387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八)浙江省三门县华生酒厂(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松鹤路166号)生产的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8.2%vol,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范围为49%vol-51%vol。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九)台州经济开发区颜夏增超市(浙江省台州市星云路68号二楼)经营的古法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27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门县王海琴蔬菜经营部(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后洋陈路86号(三门县城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直销区28号))经营的生姜,铅(以Pb计)检出值为0.195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个体工商户(邱良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檀香街11号)经营的枇杷,戊唑醇检出值为1.36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尚洋法(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蓬街居农贸市场内)经营的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83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三)玉环锡银水产品经营部(浙江省玉环市城关中心菜市场)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68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9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椒江、黄岩、路桥、玉环、天台、仙居、三门七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说明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