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58号)

发布时间:2021-03-01 10:37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访问次数:

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20F1119526),涉及我区一家餐饮服务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路桥喜莱客快餐店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18日,我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豇豆进行抽检,出具《检验报告》(NO:20F111952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

2020年12月17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批次产品已全部使用完毕,2020年11月18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处置,截至2021年1月18日,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台州市路桥喜莱客快餐店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购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