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入驻市知识产权大楼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3 15:5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访问次数:

为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集聚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建立知识产权服务生态圈,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最多跑一地”,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环境,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运营、认证等各类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台州市知识产权大楼(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788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类优质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运营、认证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征集条件

实行独立核算且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分支机构),2020年度知识产权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有知识产权的代理、法律、信息、运营、认证等服务能力和相应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三、申报材料

1.《台州市知识产权大楼入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情况介绍及2020年度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及团队主要成员简介、奖项荣誉等,并附3-5个典型案例及相关佐证资料。

3.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全国专利信息利用师资人才、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法律职业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

4.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和入驻程序

1.入驻申报。各服务机构于2021年3月5日前递交入驻申报材料。

2.择优筛选。在受理入驻申请后,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市知识产权大楼办公条件择优筛选并通知服务机构,签订入驻协议。

3.登记注册。入驻机构签订协议后15天内,须向市知识产权大楼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注册,或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并实行独立核算。未及时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入驻资格。

五、其他说明

1.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市知识产权大楼管理机构,为入驻机构免费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场地,并与入驻机构签订管理协议。入驻机构的水电、物业等费用自理。

2.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对入驻机构进行日常管理与绩效评价。入驻机构应遵守市知识产权大楼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管理,确保稳定运行。

联系人:元海荣 电话:0576-81820987 13750650101

邮箱:tzzscq@126.com

邮寄地址: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788号知识产权大楼四楼

附件:台州市知识产权大楼入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请表.doc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