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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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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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No:F202737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吴颖销售的鸡爪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8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熟食店加工制作的待售的鸡爪进行抽样送检,经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编号:F202737),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项目实测值为0.0493g/kg,标准指标为不得加入,单项判定为不合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项目实测值为0.0864g/kg,标准指标为≤0.075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1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12月21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鸡爪中检测所含的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含量低于其使用辅料厨邦美味鲜酱油和双鱼米醋的带入量,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3.4带入原则,该鸡爪中的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系食品配料带入,非当事人主观添加。我局要求当事人更换所使用的原料或进行配方比例重新调整。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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