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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导报:玉环查处新药品法后首起使用劣药案

发布时间:2021-02-20 10:32 来源:市场导报 访问次数:

本报讯 (记者 陈余玉 通讯员 王茜)日前,台州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该市某卫生室时发现,其治疗室摆放14瓶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有效期至2020年5月,当事人涉嫌使用过期药品,该局当即予以扣押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7月7日,当事人从台州某医药有限公司购进200瓶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有效期至2020年5月)在其卫生室给病患使用,案发时,当事人在药品过期后仍给病患使用14瓶,违法所得67.2元。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67.2元、并处罚款10万元。

“此案处罚相较于老药品管理法来说,新法对使用劣药行为加重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玉环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根据旧法,按实际货值金额“一到三倍”,最高只能罚款201.6元,而新法将罚款幅度提高到“十倍到二十倍”,且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按1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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