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关于检验报告全面使用电子报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0:22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阅读次数:

 为倡导绿色便捷服务,自2021年1月18日起,我院检验报告(包括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马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浙江省摩托车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缝纫机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智能马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塑料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全部以电子报告(PDF)方式提供,不再主动提供纸质报告,客户有需求请在合同评审时另行提出。

 电子报告获取方式:检验完成后,客户可通过收到的电子报告短信,凭委托手机号和下载码自行下载电子报告。

 特此公告,望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