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21-01-15 11:3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访问次数:

根据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No:F202310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海市汇鲜副食超市销售的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3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年糕进行抽样送检,抽样单编号:XC20331082305832825,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F202310),报告载明: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实测值为0.144,标准指标为不得加入,检验依据为GB/T 23377-200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1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11月2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购进上述年糕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不知晓上述年糕系不合格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免予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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