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41号)

发布时间:2021-01-13 14:37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访问次数:

根据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NO:202005104),涉及我区一家生产企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路桥伟宇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销售的白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12日温州市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NO:202005104)反馈,当事人台州市路桥伟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

2020年10月23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2020年10月23日,当事人联系经销商路桥峰江雨亭商行,要求经销商在超市门口张贴《产品召回通知书》,要求召回该批次白砂糖。无消费者来索赔,召回数量为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白砂糖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台州市路桥伟宇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分装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