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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日报:全链条管理,数字化追溯

发布时间:2021-01-12 09:26 来源:台州日报 访问次数:

图为工作人员正在检查市场内的冷链食品。

本报记者章 韵文/摄

自新冠疫情暴发以来,进口食品频频检测出阳性,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成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和关键环节,广大消费者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问题也尤为关注。那么,我市冷链食品的管控形势如何呢?

全省疫情防控精密智控指数我市连续17周第一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任务仍然艰巨、责任仍然重大。”昨日,市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相关工作人员说,我市一直紧紧围绕“人物同防”以及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等决策部署,市市场监管、卫健、公安、交通、海关等部门紧密协作,反应迅速,物防形势总体可控。

据了解,截至1月8日,全市共有首站冷链食品企业477家,其中生产企业21家,流通企业316家,餐饮企业140家。推进“浙冷链”系统应用后,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从进入我市供应链首站到末端(消费者)的全链条、数字化追溯。截至1月7日,首站企业477家全部注册,激活市场主体2646家,冷库1686家,赋码256927张,赋码率111.4%,扫码590252张,扫码率100%。

这组数据意味着什么?“这是省疫情防控精密智控指数的相关食品安全管控指标,我市已连续17周全省排名第一。”该工作人员说。此外,我市建成启用临海、温岭两个公共集中监管仓,实行岗位24小时轮班制,实现公共集中监管仓有序运行。“通过台州口岸进入或市外流入我市进行储存、加工(分包)、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如不能提供规范化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一律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截至目前,临海公共集中监管仓共受理42批次进口冷链食品,共计30.64吨,其中经过消毒检测已出仓34批次,计21.15吨。温岭公共集中监管仓受理3批次,共计33.93吨。

“四个不得”加强冷链食品监管

为了保障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我市已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专项整治,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浙冷链”溯源码的不得上市销售。

“接下来,我市针对冷链食品的监管,将确保公共集中监管仓有序运行,加强冷链食品车辆管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环节管控。”该工作人员说。他建议,消费者要加强个人自我防护,进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个人防护;购买冷链食品注意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购买贴有“冷链食品追溯码”的冷链食品,同时通过支付宝搜索“浙冷链”,对追溯码进行扫码查询,关注冷链食品产地、来源等相关信息是否与冷链食品外包装标注的信息一致,坚决不购买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要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对不符合要求的冷链食品等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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