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椒江农商银行杯”“放心消费在台州”主题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16:17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访问次数:

台放消办〔2020〕4号

市“放心消费在台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台州”创建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放心消费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发挥放心消费在经济发展和市场复苏中的“牵引力”作用,有力助推消费转型升级,有力推进消费环境改善,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助力台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享受高品质生活,台州市“放心消费在台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放心消费在台州”主题短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放心消费在台州”为主题,凡是能够体现放心消费氛围提升、放心消费元素融入城市建设、消费环境改善、放心消费机制与模式创新、消费维权解决有力等群众身边与放心消费相关的视频作品,均可参赛。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征集视频作品,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作品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1日止。

四、具体要求

1.作品内容要以“吃、住、游、购”四大消费行业为主线,叙述节奏轻松活泼、画面精巧细腻,拍摄素材体现日常生活工作点滴,接地气、有价值。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

3.报送单位(个人)应保证其享有报送作品完整、合法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不得出现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报送单位(个人)自行负责。

4.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完整填写《“放心消费在台州”主题大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创作者栏请填写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因填写错误、漏填或空缺导致的责任由报送者自行承担。

5.参赛者可以以个人名义,也可以以组织(团队)名义申报,视频数量不作限制。

6.参赛作品需是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1日内拍摄制作,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题材与类型、拍摄工具与手法等不限。MPEG、AVI、MP4、RMVB、MOV等格式均可。

五、参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必须在截止到日前将视频作品和《作品登记表》一并发送至邮箱: tzscjgx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放心消费参赛视频+作品名称。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选送不少于3件参赛视频,放心消费建设重点县市区(椒江、临海、温岭、三门)不少于5件,台州湾新区分局不少于1件。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设置一等奖一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两个(奖金各8千元),三等奖五名(奖金各5千元),鼓励奖10名(奖金各2千元)。组织奖、编剧奖、摄影奖、制作包装奖若干名,奖金各1千元。作品质量难以达到标准的,相关奖项空缺。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协办单位为椒江农商银行,大赛冠名为“椒江农商银行”杯。

2.参赛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进行展示和编辑发布等,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视、网站、APP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并且不需任何形式的报酬。若参赛者对以上内容有保留,应做出书面声明,否则视为自愿认可,主办方保留对其他未尽参赛规则的解释权。

3.如发现获奖作品有弄虚作假、抄袭等舞弊行为的,将予以撤销并追回奖励。


附件:“放心消费在台州”大赛作品登记表.doc



台州市“放心消费在台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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